4小时前 本报联合昆明市交警支队发放200份调查问卷 电动车 违禁驶入二环高架,骑车男子被后面行驶的机动车撞上,生命垂危,交警在急寻伤者家属的同时表示,近期,非机动车违法数量上升,涉及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增多。为此,昆明市交警支队将全面开展非机动车路面行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今天,本报联合昆明市交警支队将向社会发放200份问卷,针对非机动车违法等提出相关问题,如果你是公交司机、你是私家车主,或者你是交警、你是 电动车 主、你是昆明城中的交通参与者,遇到我们的记者请你积极参与,也恳请你对规范非机动车秩序,加强对非机动车的管理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昆明主城区部分路段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数量增多,交通事故逐年上升的情况,昆明市交警支队从7月12日起,分阶段开展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截至昨日,交警二大队共查处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65起,违法载人206起,驶入机动车道行驶185起,逆向行驶193起,违反装载规定16起,违法停车13起。 从7月12日起,交警二大队民警在早、中、晚交通高峰期重点时段对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违法载人、驶入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装载规定、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并将辖区内的人民西路、东风西路、西昌路、一二一大街等8条主干道以及圆通山、人民路、春苑、中环路、篆塘、工人医院等12个路口作为重点管理示范路段,实行定人定责管理。另外在此次整治工作中将实行中队包片、民警包段的管理责任制,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措施,优化路面勤务,确保重点管理路段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整治效果。 内容来自修理工之家www.xlgzj.com 近期非机动车事故案例回顾及原因分析 2010年1月5日11时48分许,李某驾驶载有37110千克硫酸的“醒狮”牌重型罐式货车沿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中滩街由东向西以约40公里的时速行驶至千禧园门前路段时,遇杨某骑“永久”牌自行车靠道路北侧对向驶来,此时杨某连车带人向右侧摔跌,倒地过程中,其身体与李某所驾车车体右侧中部相碰擦,之后右手又被李某所驾车右后轮挤压,致杨发兴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因颅脑、胸腹腔损伤合并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造成人员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由于杨某骑非机动车违反右侧通行原则,在行驶过程中向右侧摔倒,加之李某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的载质量,在道路上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所致。 2010年1月13日,杨某驾驶云A S 7号“桑塔纳”牌轿车由昆明市昌源南路前往西山区宝花路,12时40分许,杨坤祥驾车沿西山区宝花路由西向东以约23公里的时速行驶至宝花路K3+100米处时,遇陈某驾驶无号牌“林肯”牌 电动车 从对向车道向左越过道路中心单实线迎面驶来,双方避让不及,杨某所驾车前部与陈某所驾车左前侧及其身体相碰撞,致陈某倒地受轻伤,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陈某驾驶 电动车 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加之杨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所致。 内容来自修理工之家www.xlgzj.com 2010年4月13日,张某驾驶 电动 自行车载符某由昆明市春雨路前往昆明市盘龙区羊肠大村,在黄土坡立交桥西口上桥匝道,张某骑车驶入西二环路上层南向北方向车行道,并向北二环路上层方向行驶。行驶至明日城市小区路段时,与倪某驾驶的“东风”牌重型普通货车同向行驶,因道路线形变窄,张某向左侧驶入北二环路西向东右侧机动车道时,与倪某所驾车右前侧相碰撞,致张某及符某连人带车倒地,符某当场死亡。张某受轻伤。 事故原因:张某驾驶 电动 自行车附载身高超过1.2米的人员违反交通禁令标志行驶,加之倪某驾驶经检验制动灯及右后位灯功能无效、信号灯性能不合格,未安装侧面防护装置具有安全隐患的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上道路行驶所致。 2010年4月23日7时20分许,陈某驾驶“王派”牌 电动 自行车,后座载乘何某,由昆明市福海乡田家地村前往龙泉路CY集团机电学院工地。途中,陈某驾车以23公里的时速沿龙泉路东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至317号门前附近路段处,车前同向同车道内有张某驾驶“锡特”牌 电动 自行车遇车前情况左打龙头避让时未注意观察车后情况,陈某连忙停车避让,但因避让不及,与张某相撞,致张某、何某被撞跌倒受伤(经法医鉴定张某伤情为轻微伤,何某伤情为轻伤),两车部分损坏,造成伤人交通事故。 www.xlgzj.com 事故原因:周某驾驶 电动车 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违反规定载人且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加之刘某对车前情况观察不够,未确保安全通行所致。 2010年4月15日,周某驾驶“锡特”牌 电动 自行车载一名乘客由昆明市春城路前往东部客运站,沿环城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拓东路交叉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直行进入路口时,遇刘某驾驶“夏利”牌小型轿车沿环城东路由北向南驶来,左转通过路口行至该处,与周某所驾 电动 自行车车身左侧相碰撞,致周某连人带车倒地受轻伤。 事故原因:陈某驾驶 电动 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超速行驶,且未按规定载人;此事故形成的次要原因是张某驾驶非机动车未确保安全行驶所致。 2010年6月5日,唐某醉酒后(经检验其尸体血中乙醇含量为348mg/100ml)驾驶无号牌“巨本”牌 电动 自行车,由昆明市滇池路临沧大酒店附近前往世纪城小区。途中,唐哲驾车沿昆明市广福路与希望路交叉路口西口西向东方向第一条直行导向机动车道以不低于三十公里的时速由西向东直行通过路口时,所驾车前轮与东口路中设置的公交车站台台阶相碰撞,唐某连车带人摔倒在地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唐某醉酒后驾驶 电动 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超过规定时速行驶所致。 本报记者 李茜 实习生 吴加仁 通讯员 肖琼 李德华(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