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9月19日 现在国内很多城市包括珠海都纷纷禁止 电动车 上路,理由无非就是这几个:一是 电动车 比自行车速度快,重量大,对行人造成一定危险;二是一些 电动车 驾驶者不遵守交通规则,对其他道路使用者例如开车的造成影响,甚至导致交通事故;三是 电动车 没有牌照,管理困难 其实在这些理由的背后,我们不难找出反驳的理由和质疑 电动车 被禁合理性的依据。 如果说 电动车 速度普遍比普通自行车快,对行人造成危险,那完全是假设 电动车 都跑上人行道来推断的。如果 电动车 跟自行车一样都乖乖地在非机动车道也就是一般的自行车道上开,行人在行人道上走,那会有什么影响?当然了,有一些不守规矩的 电动车 司机偶尔会因某种原因例如交通堵塞等开上人行道图方便,由此对行人造成危险是肯定的。但难道汽车司机和行人就百分百都遵守交通规则吗?报纸上报道珠海上半年涉及 电动 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一共造成6人死亡,似乎这已成为了 电动车 被禁的重要理由和一大罪状。但首先想问的是,这些交通事故里面 电动车 司机就一定是违章驾驶者而不是受害者?假如一个人骑着 电动车 好端端在路边走(在某些没有用绿化带隔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的非主干道上),而被违章驾驶的汽车撞死了,那难道也把这个责任算到无辜的 电动车 头上? 修理工之家http://www.xlgzj.com 就算这些交通事故的伤亡全部是是 电动车 违章引起,那么汽车.摩托车驾驶员和行人就不会违章吗?为何单独针对 电动车 驾驶员里面的违章者借题发挥?摩托车速度比 电动车 更快,对行人的危险也更大,只不过数量较少,可能大家不是特别注意到而已。 电动车 速度较快,对交通秩序造成的不良影响其实完全可以通过更好的管理来消除。比如要求厂家和销售门店统一限制最高速度和重量,(例如限定在最高时速20公里或者20公斤以下,具体数字可以研究讨论后决定),否则不予销售。当然了,现在 电动车 给卖不给开的怪现象也说明了,其实这个东西牵涉到多个部门,不是那么容易解决。但这也充分说明了, 电动车 被禁的根本原因也在于交通管理部门的“懒政"思维---我既然很难管理你,我就干脆把你禁了,这样自然省事了。反正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的人我想绝大部分是没有任何必要开 电动车 的,因为要么有私家车,要么有公务用车,禁了 电动车 对自己毫无影响,反而方便自己驾车出行。 少数 电动车 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这也只能是道路使用者公民素质的问题。正如我们不可能一下子要求每个汽车司机和行人都完全绝对遵守交通规则一样,对 电动车 司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素质培训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为了更好地规范管理 电动 自行车,有关部门可以把 电动车 也纳入到管理体系里面,发放牌照,对司机进行必要培训,对违章驾驶行为进行扣分等,也像其他机动车一样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只要费用不是太高,我想大部分 电动车 司机还是愿意交纳费用而换取合法化待遇的。 摩托车配件http://www.xlgzj.com 可惜的是这在目前的城市管理体制下可能只是空想。而实际上 电动车 也根本不可能被禁绝,因为需求人群太大了,你交警部门可以在少数主干道上面查处,但挡不住管不了众多的 电动车 在非主干道上面开。所以连串的查扣 电动车 的行动也只能是改善一下主干道各路口的交通秩序而已(如果说可以减少那些地方某些 电动车 的违章驾驶行为的话)(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