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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论善治之一:电动车乱象交管部门应突破陈旧思维

时间:2011-02-02 19:28来源:unknown 作者:adadsf 点击:
2011年01月11日
笔者是南山区政协委员,从事公共管理研究。就深圳在公共治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公开发表一些看法,希望深圳实现善治。
元旦以来看深圳新闻,连续多起发生与 电动车 有关的重大交通事故:1月3
2011年01月11日
笔者是南山区政协委员,从事公共管理研究。就深圳在公共治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公开发表一些看法,希望深圳实现善治。
元旦以来看深圳新闻,连续多起发生与 电动车 有关的重大交通事故:1月3日,坂田,搅拌车撞 电动车 ,1死2重伤;1月9日,宝安,泥头车碾压 电动车 ,2死1伤。这些还只是媒体关注的大案,许多日常发生的交通事故因为未造成重大伤亡而没有被报道。以深圳全市现在的 电动车 数量,以及几乎没有约束力的交通规则,发生事故的数量肯定不在少数。具体数字只有交警才能掌握,如果公开这些数据,我们就可以更清楚地了解 电动车 与交通事故的关联性。
前年和去年,在泥头车导致的多起重大交通事故后,深圳掀起了一场泥头车治理风暴,现在泥头车明显就规矩了很多,虽然事故仍不时发生,但是因为治理时是从利益的源头进行的,所以效果总的来说是不错的。这说明并非没有治理能力,而是重视不重视、积极不积极、是否找到问题的关键。
看着新闻中报道了那么多与 电动车 有关的事故,看着那么多鲜活的生命逝去,每个人心里都不会好受。可是与 电动车 有关的管理规定却始终不能出台,就连禁还是不禁至今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态度表示。在路面上,交警基本上对 电动车 不管不顾,多次"声势浩大"的交通整治很难看到有什么效果。抓了一些 电动车 ,罚了一点款,但是路面上 电动车 依旧胡乱穿行,对交通状况没有一点改变。 内容来自修理工之家www.xlgzj.com
电动车 之乱有目共睹,笔者认为要改善 电动车 乱象,必须突破现有管制思维。
首先,在禁与不禁的问题上需有明确态度。以 电动车 的行业性质看,像过去禁摩那样一禁了之是不可取的。如果不禁,就应明确 电动车 的合法性,交警不能随意收缴和罚款。目前国内如南京、合肥等许多城市都已允许 电动车 上牌,上牌费在10元左右。上牌之后被偷抢的可以找到失主,路面管理也可以针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作为目前城市中大多数市民的主要交通工具,相信会支持上牌管理。
其次, 电动车 属于什么性质的交通工具也需明确。目前国家对 电动车 的定性是非机动车,对允许上路的 电动车 有相应的标准。笔者认为从 电动车 的构造来说,无疑属于机动车范围,与 电动 汽车的驱动原理是一致的。国家区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目的是为了区分行驶道路,即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其实这也不是不可以进行地方规范的,深圳可以将 电动车 定性为机动车,可以在规定其是否可以机动车道上行驶。根据深圳目前的道路设计,没有摩托车道和 电动车 道,为安全起见,可以制定规定禁止 电动车 在机动车道行驶。可以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否则在治理 电动车 时缺乏法理依据,也不能产生实际效果。
再次,应从安全的角度制定针对 电动车 的更积极的交通管理规定。目前许多交通事故与 电动车 违规行驶有关,有的在机动车道行驶,有的不遵守红绿灯,有的逆向行驶,有的拉客,有的带人(甚至带2、3人),而且基本没有骑车人戴头盔。摩托车驾驶有比较详细的安全规定, 电动车 如此普及却没有任何安全规定,如此漠视 电动车 安全,交管部门的责任无法逃避。 摩托车配件http://www.xlgzj.com
选择安全合法的交通工具本是人的自由权利,但是目前过分的管制往往存在侵犯个人权利的情形。不论公共交通如何发达,总是有人更愿意选择自己喜爱的交通工具。为了公共交通的顺畅和安全,制定明确的交通规范,并限制部分交通工具的使用也是现代化城市所必要的。 电动车 乱象存在时间已久,交管部门不能在坐视不理,望能有积极作为,改善深圳的交通状况。(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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